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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青少儿优秀舞蹈作品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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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0: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延续我会的精品项目开展,丰富全国青少儿的寒假生活,进行有利于青少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开阔青少儿的眼界,把全国青少儿的优秀舞蹈节目进行选拔、展演,将青少儿的舞蹈教学成果进行展示,并向中央有关教育部门、主要宣传媒体推荐cctv少儿转播,使青少儿的舞蹈艺术水平纳入到一个健康的、正确的轨道,提高到更高的层次,经文化部备案,由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主办、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艺术委员会、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文化活动部、北京泛亚恒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三届全国青少儿优秀舞蹈作品展演暨青少儿舞蹈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于2010年2月1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现将展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展演、展示活动的对象:

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少年宫、群艺馆、文化馆、幼儿园的选手都可报名参加;

二、展演的项目:

各种类型的群舞舞蹈(青年组可增加独、双、三人舞项目)。

三、展演的节目:

(一)凡参加过正式单位举办的全国比赛、汇演、展演活动并取得表演一、二等奖(或金、银奖)、创作奖的节目都可报名参加(报名时需出示获奖证书)。

(二)新创作节目也可报名参演(需提供光盘)。

(三)每个节目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每个节目伴奏带必须准备CD光盘两张。要求一个节目一张盘。

(四)考虑展演时间问题,每个队只允许带一个节目参加展演。如需增加节目,经审批允许后方可参加。

四、教学展示内容

(一)各类青少儿舞蹈基本训练的教学组合;

(二)各类青少儿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组合及有本地域特色的教学组合;

(三)此次不展示把杆组合,只展示中间组合;

(四)展示的组合需要是有益于青少儿身心健康的、向上的、有朝气的;

(五)伴奏可用钢琴、器乐、歌曲盘,准备两张,每个展示队的展示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五、奖项设置:

参加展演的节目和展示的教学经评审委员会评选后将设置有关奖项及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优秀团队奖、优秀园丁奖等。

六、报名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1月18日止。报名按报名表认真填写,参加展演的人员,演职员的性别、姓名打印后邮寄。

七、费用:

所有参演人员的往返路费、食宿、市内交通及参观、旅游费用均自理,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八、报名地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901室第三届全国青少儿优秀舞蹈作品展演暨青少儿舞蹈教学成果展示组委会

邮    编:100007

电子邮箱:jinmei0926@msn.com

联 系 人:010—64418685  组委会办公室   

13601031537    姜雅馨

传    真:010—84098938

九、报到时间、地点:

将另行通知

展演期间,正值严寒之际,望各队组织好参演人员,注意带好保暖衣物,带好必备药品。参演队在购买进京车票、机票时,应购买好返程票。离京购票如有困难,组委会可协助购买。同时,要抓好节目的排练,提高节目的质量,抓紧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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