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舞空舞色 于 2012-4-9 07:40 编辑
苗族舞蹈
芦笙舞:
“芦笙舞”(苗语称“究给”)是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它流传广泛,普及各苗族地区。其中尤以贵州东南部、西北部和广西西部山区最为活跃。在那里,人们从儿童时代起就开始学吹芦笙和跳芦笙舞。凡是在演奏和舞技上出众的芦笙手和芦笙队,都深受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在过去,青年小伙子会不会吹芦笙,能不能跳芦笙舞甚至都成为姑娘们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
过去,芦笙舞除在举行祭祀活动时跳之外,举行婚礼,丧葬仪式或新屋落成时也跳。后来,每逢年节、欢庆丰收和男女青年进行传统社交活动时都跳。它具有宗教、民俗和文化娱乐等多种性质,在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按其活动内容和性质,一般可分为自娱性、习俗性、表演性、祭祀性以及礼仪性的五种。?
其中自娱性芦笙最为普及,因对舞者年龄、性别不限、故参加人数甚众,通常在草坪、河坝或山坡空地上活动。常见的活动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男的吹小芦笙、女的持花手帕,男一圈、女一圈的把一群吹大芦笙的舞者围在中间,踩着乐曲的节奏、轻轻地摆动着身体绕圈而舞。有的地方还有高达丈余的特大号芦笙和各种长短不一的芒筒(一种用大竹筒制造的低音簧管乐器)在旁伴奏。还有一种是由一对以上的芦笙手作领舞,众人(多为女性)尾随其后围圈而舞。动作随领舞者吹奏的曲调而变化。
鼓舞
“鼓舞”是一边击鼓边舞的苗族民间舞蹈。鼓为木制,以牛革蒙于两端,置于架上敲击。 苗族“鼓舞”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历史上有关苗族击鼓歌舞的文字记载,较早的可见于唐代 《朝野佥载》卷十四:“五溪蛮,父母死,于村外闾其尸,三年而葬,打鼓路歌,亲戚饮宴舞戏一月余日。”的记述。说明“鼓舞”早在唐代就盛行于苗族民俗之中,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
苗族“鼓舞”主要分布于湖南西部和贵州东南部清水江流域一带。由于长期分散居住,以及语言、服饰、风习方面的差异,各地“鼓舞”风格特点和形式各不相同。在湖南省西部的凤凰、保靖、花垣等县有“花鼓舞”(包括后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男子和女子“双人鼓舞 ”),古丈等县有“团圆鼓舞”、“跳年鼓舞”,保靖、花垣有“猴儿鼓舞”,在贵州省东南部,清水江沿岸的台江、镇远等县有“踩鼓舞”,黔东南地区的台江县和湘西地区个别地方有“木鼓舞”,施秉、铜仁等县有“调鼓”。上述各种形式的鼓舞,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各有不同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如原来“木鼓舞”,仅为祭祀祖先、祈神禳灾、娱神、娱祖灵所用,“调鼓”则主要用于丧葬仪式告慰亡灵,“团圆鼓舞”、“踩鼓舞”、“花鼓舞”等,主要是在每年春节和隆重的传统节日中娱乐。如今,都演变为节庆活动和人们劳动之余不可缺少的一种文化娱乐形式。功能的转化,也促使鼓舞的节奏及击鼓动作发生更为复杂的变化,而具表演性质。湘西地区的苗族男、女单人“鼓舞”和“猴儿鼓舞”就是明显的例子。? “花鼓舞”通常活动于春节及“六月六”、“八月八”、“赶秋”、“赶夏”等民族传统节日。它的活动形式是由两人各持两根尺许长的鼓槌、分别站在鼓的两面同时击鼓,另有一人持单棒居中击鼓腰作伴奏。两者节奏要求统一,动作讲究对称。围绕着他们舞蹈的男女均可,多寡不限。唯舞蹈开始之前,须按惯例首先唱一首颂扬制鼓工匠功德的古歌,以示对祖先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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