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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师资班招生简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05]18号和〔2006〕50号令精神,推动全国儿童舞蹈教师素质与能力的普及工作,并为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提供教材和师资,“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同意北京崇典精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5月在北京市地区举办“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师资培训班。一、“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师资培训与认证
以“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教程为师资培训的基础内容,以完善舞蹈教师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其舞蹈理论水平、教学理念及教学能力为目的。经严格培训、凡在本班培训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经教育部“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委员会”和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颁发、由北京舞蹈学院院长签署的“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教师资格证书”,其学时及成绩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范围(详见教育部师范司50号文件),并可申请成为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的注册教师。
二、“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教师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按照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的相关规定,持有“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方可在北京地区基层开展“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的培训工作,并有资格申请成为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的注册教师。经有该资质教师培训并测评合格的儿童方可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委员会”、“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测评等级证书”。达标的儿童经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择优推荐可成为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后备生源。
三、“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教程介绍该教程是由北京舞蹈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师范司的要求,经过专家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创编的一套符合儿童的心理、生理特点,并将“动物模仿、道德理念、生活能力”等融贯其中的完整的、权威性的系列培训教程。教程注重舞蹈素质与能力的训练,以舞蹈肢体语言的方式,以“寓教于乐”、“寓教于舞”的教学原则,对孩子进行多方面的素质与能力塑造。其培训教材内容丰富多彩,包含:“Dance Star”——舞星、东方舞、踢踏舞、拉丁舞、爵士舞等多个舞种,适用于4—12岁的少年儿童。
四、师资培训对象和费用
1、招收对象:各幼儿园、少年宫、少儿艺术团体、学校的舞蹈教师及各专业、业余舞蹈团体及从事师范教育、校外舞蹈教育的教师、幼师、师专、职业学校等学校的毕业生、在校生欲从事儿童舞蹈教学的相关人员。
2、培训费用:初级(1—3级):1680元(含报名、教材、证书、配送的服装及其他相关费用),学员食宿自理。
四、报名及其他
1、每期培训限额25名,额满为止。
2、开班时间:
(1)开课时间:2008年4月26号
学时为六天,考试一天(共七天)
3、报名热线:010- 67734945/ 83006425
王老师
王老师13264033884 翟老师 15801487084
QQ77192813
4、负责人:
翟老师、王老师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的学员须集中学习,请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不得缺席。
2、报名时准备1寸蓝底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3、报名后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退费。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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