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中午,学员们纷纷来告诉我,《杨子晚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点踏舞”培训班昨开课》。(请看《杨子晚报》2006年11月30日 A44版)。
文章的第一句话就是:“北方人喜欢扭秧歌,南京人也有自己的舞蹈---点踏舞”。该文还比较仔细地介绍了“点踏舞”起源于汉代踏歌舞,传承“踏地为节,拉手而舞”的精神,基本的六步“踏点踏点点踏,一二三四五六”,还说这种被称为快乐之舞、健康之舞、阳光之舞的交谊舞,“南京点踏舞”已经成为现代交谊舞系列中的一个舞种。
跳过《南京小拉舞》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南京人自己的舞蹈就是在说《南京小拉舞》。把《南京小拉舞》换上个“南京点踏舞”的名字,这个舞种就变成他们的了,然后公开登报办“培训班”。这就象一个小偷,偷了一辆轿车,然后刷上一层漆,就算是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公开叫卖一样,以为法律管不着了。
《南京小拉舞》是我们“南京交谊舞委员会”和“南京小拉舞研究中心”创作出来的中国现代交谊舞系列中的第一个舞种,通过15年的艰苦奋斗,《南京小拉舞》已经成为海内外知名的中国现代交谊舞的品牌,已经成为南京市一张优秀的文化名片。把《南京小拉舞》创建成南京市《市舞》、创建成中国《国舞》的提议和呼声,在省、市级的报纸上都公开发表过。《南京小拉舞》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正在全国逐渐普及。鉴于《南京小拉舞》的品牌效应,于是有些人开始千方百计地剽窃《南京小拉舞》这个老百姓的舞蹈文化创新成果。南京白下区体育总会等单位和《杨子晚报》公开登报举办的这个“点踏舞”培训班,是否在剽窃老百姓的《南京小拉舞》?大家不妨来评评理!
南京交谊舞委员会、南京小拉舞研究中心、玄武区锁金村街道早就为保护《南京小拉舞》的知识产权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为《南京小拉舞》的健康发展做了巨大的投入。白下区体育总会等单位和《杨子晚报》知道这是南京人自己的舞蹈,这是好事。如果喜欢《南京小拉舞》,可以和我们来联系,不要干这种掩耳盗铃的事。
对于已经发生的这件事,希望白下区体育总会和《杨子晚报》给我们一个解释。《南京小拉舞》作为南京市当代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南京人民自觉地来维护这份可贵的知识产权。
2006年1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