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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英百科全书解释:「爵士舞是伴随爵士乐所产生的各种型式的舞蹈,而爵士的产生与流行是起源於美洲的黑人社会,在1930及1940年裏,大型的乐团经常在歌舞厅演奏爵士,使之为流行,它很迅速的改变了二十世纪美国和欧洲舞台及社教舞的风格。」
爵士舞蹈是非洲舞蹈的延伸,由黑奴帶到美國本土,而在美國逐漸演進形成本土化、大眾化的舞蹈。非洲的黑人由於受到長達約三百年的奴隸交易,使得他們被遣散在美國及世界各地。在新環境,新生活中過著暗淡悲慘的奴隸日子,雖在這種痛苦的情況中,仍然未忘記他們的音樂與舞蹈。無論在人生的喜、怒、哀、樂或拜神的集會裏,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唱起故鄉的歌曲,大跳其民族舞蹈。又因他們不斷的創新,發明新舞步,逐漸地美國人對這些充滿韻律節奏感的黑人舞蹈感到興趣。於是久而久之乃逐漸變成喜氣洋洋、都巿型的音樂和舞蹈。
「爵士」一詞本來是一類音樂的名稱,在音樂用語的“Jazz” 一詞是在一九零零年以後才被使用,在那以前似乎叫做“Jass”。爵士舞於二十世紀早期因循爵士樂自然伴隨而演進下來,又因爵士樂在演奏上,一向相當熱鬧,“Jazz” (jazz up) 才會有喧鬧、狂躁、活潑之意。最早的爵士舞蹈是由黑人的社交舞配上爵士音樂來表演的,盛行於美國南方的鄉下,特別是紐奧良城的一些業餘舞者,他們會在聚會上或俱樂部的場所表演爵士舞蹈。到了一九一七年,當時的流行舞者順著歌詞的意思來表演,有一位叫班頓歐爾斯崔(W. Benton Overstreet)寫了一首歌叫“The Jazz Dance”,而這首歌裏的“Jazz Dance” 就變成爵士舞蹈的永久代名詞,爵士舞的名稱就此產生了。
當爵士舞在即興演奏和節奏明快的爵士樂伴奏下以「舞曲」的形式出現後,那些黑人、白人的舞蹈家將基本步伐加以改良及變化,此外又啟發後進者的創新靈感而增加了臀部的擺動,肩部的抖動和身體其他部位的獨立動作。
隨著一九二零年紐奧良的黑人們開始演奏其爵士音樂以來,就流行許多以混會體方式的搖滾型舞蹈,如查爾斯登舞(Charleston)、西迷舞(Shimmy)、琳蒂舞(Lindy)等均盛行一時,後來更由於布吉烏吉(Boogie-Woogie)和吉特巴(Jitterbug)的誕生,在舞蹈的型式上有了一個很大的變化,從以往一向擁抱的舞蹈,改變成一種舞者與舞伴分開來對跳的舞。
一九三零年代後半期至四零年代,爵士舞演化成有三種類型的表現方式:第一種是具有強烈古典芭蕾味道的現代爵士舞,第二種是受了黑人及拉丁舞蹈影響的爵士舞,而最後一種是摻雜了詼諧音樂及踢踏的混合爵士舞。儘管當時爵士舞是如此的風靡,但是在一九四零年代後期卻開始走下坡,因為新的爵士音樂取代了過去大的爵士樂團,它的音樂節奏因太複雜,很難配合舞步,再加上留聲機的發明,和政府(美國)向舞場徵收的重稅,使得不少曾風光一時的舞蹈俱樂部相繼停業。
雖是老式型態的爵士舞蹈衰退,但正好也代表了一種承先啟後的儀式。基於美國是一個民族的大熔爐,所以新的爵士舞也具有非常高的融合性;它把老一代的爵士舞步和一九五零、一九六零、一九七零時代風靡一時的新舞步摻雜一起,更承大眾傳媒的興起,帶動了爵士舞的興盛。
今天,我們所看到的爵士舞蹈,它保留了過去切分音樂(*見註)的旋律,肢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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