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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中国的梅兰芳、俄国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德国的布莱西特是世界戏剧的三大体系。它们有着一套完整的表演理论和方法。但由于各自的艺术理想和美学不同,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异和对立。斯坦尼强调的是表演过程必须经 过体验;布莱西特讲的是表演状态真假交叉,对审美主体的理性思考;梅兰芳则是对表演的外部技术和外在表现高度提炼和高度艺术化。那么,舞蹈的表演是什么?<p></p></P>
< >舞蹈表演是一种心理的活动。舞蹈表演教学就是心理的训练。舞蹈表演不仅是一种传达和再现,而且也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我们常说的‘二度创造’就是表演的活动。舞蹈表演艺术也是感觉的艺术,这种感觉来自内心的想象,也是内心意象的积累。舞蹈家张平写到:“舞蹈演员的心中,应当有一个意象的仓库,无论是生活的情景,还是大自然的景色,或是文学、音乐、美术等艺术形象……有了这个意象的仓库,我的内心就会酝酿最大的激情和冲动,可以自由的索取、创作。”这种意象就是舞蹈表演的内在支柱。<p></p></P>
<P >舞蹈是一门复杂的表演艺术。同是舞台艺术,舞蹈的表演除了有话剧、歌剧、戏曲等语言表演艺术的表演特征外,因其独特性(表演者在抒情、叙事时是用肢体,是无声的,但又不同于哑剧),所以它的表演方式更具复杂性、多样性和独特性。舞蹈表演是要通过事物的运动结构与表演者心理生理结构的相似之处,来唤起表演者肢体的反映。<p></p></P>
<P >提起舞蹈的表演,我们进行的一切舞蹈形体教学,就是最直接的舞蹈表演教学。因为我们的艺术就是‘表演’的艺术。我们在初学舞蹈时,基训课中基本手位的训练就是我们接触的最早的表演训练。然而这一切的行为只能称为‘手段’。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在剧场里,舞台上。在教室中看似没有情感的一个大跳、一个旋转、一个转身,在舞台上,它必须加以修饰、转变,它必须服从作品规定的情绪情节。否则在我们看来这个演员就是‘跑戏’,就是表演不到位。大学生已具备对事物、现象独立思考,生活意象心境体验的能力。舞蹈表演课应合理的借鉴舞蹈编导训练和其他艺术表演的训练方法,从而形成独特的舞蹈表演方式。因此,我们的表演教学应放在如何使学生认识、感知体验他们所面对的舞蹈作品,解放自我、正确合理运用自己所学的一切手段服务作品,体现作品。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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