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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分类项目首席专家、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孙景琛<BR> 我们的编制工作从2001年初开始,2002年12月通过鉴定,历时两年。在此期间,我们根据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创建《中国民族民间文艺资源数据库》提出的要求,经过反复论证,多次听取从事舞蹈创作、教学、理论研究和领导工作的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几度易稿,首先就编制民族舞蹈资源数据库总的方向和任务取得了共识。我们一致认为:舞蹈数据库的创建,必须适应我国民族舞蹈事业发展的需要,既要满足当前实际工作的要求,也要考虑事业发展的远景规划。因此,我们的长远目标,应从建设民族舞蹈学科的总体任务出发,希望为我国民族舞蹈艺术创建一座数字化的全民族、形象化、百科全书式的动态信息资源库,以继承、发扬我国乐舞文化的优秀传统,加强民族舞蹈学科的基础建设;反映各民族舞蹈的历史与现状,为舞蹈专业工作者提供采风、创作、表演、教学和史论研究所需的信息和素材。同时,也为广大群众欣赏、了解我国各民族舞蹈风采及相关的民俗风情开辟一个全景式的窗口。<BR> 依据这样的基本认识,我们首先设想、编制了民族舞蹈学科数据库的总体框架,同时也确定了首期工程的目标和具体内容。现在已经完成的就是民族舞蹈学科资源数据库中“省、市、自治区民族民间舞蹈”(以下简称“民舞”)项的编目任务。<BR> 经过研究,我们确定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以下简称“舞蹈集成”)作为数据库首期工程的目标任务。<BR> 在现已完成的“民舞”编目中,收入了“舞蹈集成”全国三十卷的全部内容。共计五十七个民族(含三个族属未定的“人”)的各类舞蹈节目两千零十七个,总字数五千二百五十万。<BR>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体会到:“舞蹈集成”是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它历时二十年,动员了全国舞蹈专业工作者、群众文化工作者和各民族的民间艺术家,在反复深入普查的基础上,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采编收录了全国各地具有代表性的、现尚存活的民族舞蹈,在记录中尽量忠实于舞蹈的实际面貌,保持传统舞蹈的原生态。除舞蹈本身的动作技巧、舞台调度、服饰道具、音乐外,还记录了与舞蹈相关的历史传说、文史资料、民俗风情、宗教礼仪、发展演变和艺人情况、传承方式等人文科学内容,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我国各民族形态各异、风格多样的传统舞蹈的历史和现状。这些内容不仅能为专业艺术工作者进行史论研究、创作、教学以及广大群众的欣赏提供丰富的信息,也为建设民族舞蹈学科资源数据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BR> 为更好地适应数据库的具体要求,在编目过程中,我们对“舞蹈集成”的全部内容进行了新的处理。首先在分类问题上,在保留“舞蹈集成”原有分类的基础上,我们作了适当的调整。现在的具体处理是:先按省、市、自治区分类。这样既保持了与“舞蹈集成”原有编辑体例的衔接,也便于了解特定地域民族舞蹈的整体面貌、分布状况,以及从地区检索到所需要的信息。这是第一级分类。以下按民族划分作为第二级分类。这一级分类主要是为了适应了解各民族舞蹈状况的需求,便于从民族的视角获得资源。民族分类之下,我们设置了按民俗性质划分的第三级分类。以各民族舞蹈所依附的主要民俗活动作为分类标准,采用民俗学界通常使用的分类法,把所有舞蹈区分为:生活习俗类舞蹈、岁时节令习俗类舞蹈、人生礼仪习俗类舞蹈、信仰习俗类舞蹈和劳动习俗类舞蹈。各类之下再分细目。之所以采用按民俗分类的标准,是根据我国各民族民间舞蹈的具体情况确定的,民间舞蹈大多依附于生活诸领域的民俗活动,故又被习惯性的称为“民俗舞蹈”,可见舞蹈和民俗活动关系之密切。也正是在这一特征上,充分体现了民族民间舞蹈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BR> 编目之外,我们还编制了“舞蹈节目”和“舞蹈艺人”两种检索,以适应相关专题研究的需求。<BR> 为适应建设民族舞蹈学科的总体规划,此项编目为今后的发展预留了空间,以便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选材范围,延伸时限,继续发动和组织采编增加新资料,更全面、完整地展现我国五十六个民族的传统舞蹈文化风采,及时反映民族舞蹈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学术研究成果。<BR> 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提供信息支持 </P>
< > 电话:010-88301752</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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