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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舞蹈的本质?舞蹈创造了什么?苏珊·朗格说:“在一个由各种神秘的力量控制的国土里,创造出来的第一种形象必然是这样一种动态的舞蹈形象,对人类本质所作的首次对象化也必然是舞蹈形象。因此,舞蹈可以说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第一种真正的艺术。”[4](P11)朗格从符号学出发,认为舞蹈是一种形象,或称作“幻象”。舞蹈创造的是“动态的形象”。这一动态的形象不是自然界中的一般事物,它是仅仅为知觉而存在的一种虚的实体。说它是虚的,并不意味着它是非真实的。在任何情况下,只要你与它相遇,就能真正的知觉到它,而不是梦见或想像到它。正像由雨雾和光线相互作用而产生出的一条光彩夺目的彩虹,任何一个具有正常视力的人站在适当的位置都能看到它。而它仅仅是一种幻象,是一个虚的实体。同样,我们从一个完美的舞蹈中看到、听到或感觉到的也应该是一些虚的实体(尽管它包含着某些物理实在:地点、重力、人体、肌肉力以及灯光、声响、道具等),是使舞蹈活跃起来的力。是从形象的中心向四周发射的力或从四周向这个中心集聚的力,是这些力的相互冲突和解决,是这些力的起落和节奏变化。所有这一切构成了动态的舞蹈形象。朗格从这里找到了神秘王国的象征符号。认为当宗教思想孕育了“神”化概念时,舞蹈则用符号表现了它。正如她在《情感与形式》一书中所说:“在想像的最初阶段,人类周围这些可怕的、众多的神并没有明确 的形式。最初对于他们的认识,是通过人的力量和意志在人身上感觉到的,这些神最初 是通过身体活动得到再现的。……这些活动,就是人们通常叫做‘跳舞’的活动,舞蹈 创造了一个难以形容的,甚至是无形的力的形象,它注满了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王国— —‘世界’,它是作为一个由神秘力量组成的王国的世界之最初表现。”[5](P216)<BR> 然而,对于原始人,这被创造出来的“神”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符号。舞蹈不是作为“神”的象征,神恰恰是由这舞蹈创造出来的。人只有通过跳舞才能进入神秘的王国,只有在舞蹈中才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力量的世界。正如音乐舞蹈史家克尔特·萨哈斯博士所说:“在舞蹈的沉迷之中,人们跨过了现实世界和另一个世界的鸿沟,走向了魔鬼、精灵和上帝的世界。”[5](P218)显然,朗格在这里犯了一个错误,即把舞蹈所表示的“王国”与人的“跳舞”活动分割开来。她说:“世界的象征,即用舞蹈表现出来的王国,就是这个世界。而跳舞则是在这个王国中的活动。”[5](P217)这意味着人与世界的分离。事实上,不是因为有了艺术,人与世界的关系才增添了诗意的色彩,人一开始就诗意地居住在这个世界上。世界也不是空洞的、孤立的用来盛装各种东西的容器,它是人生存的世界。艺术的世界不是供人活动的场所,它只存在于人的创造活动中。由此看来,苏珊·朗格没有真正揭示出舞蹈的本质,因而也未能真正说明舞蹈为什么是人类最早创造出的真正的艺术。<BR> 可见,无论是科林伍德“全身性动作姿态语言”,还是朗格“动态的形象”,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舞蹈的特质以及它与其他艺术的关系。他们的共同缺陷是忽视了对“动作”和“动态”本身的探讨,忽视了艺术是一种活动,是一个具体的创造过程。这就是表现主义和符号学的局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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