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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溺水天鹅

强烈抗议!评分标准有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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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23: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溺水天鹅
溺水天鹅同学:
不要得理不饶人,无理抢三分,我们的舞蹈论坛的确是为广大舞友交流而开,我们也就是为了这个同样的爱好走进了这个家园,但我们自己的家园得由我们论坛内每个会员来浇灌,来爱护,既然溶入了这个家园,就应该遵守这个家园的规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当然我们的论坛也不会例外,难道您就不这样认为么?如果您发表的帖子被其它人用简单的表情符号(我认为这个还算是比较好的)或一些毫无实际意义的废话与一些毫不着边际的数字乱灌一气,想必您看了也不会舒服的,再说,作为管理员与各版版主,都是有其它工作的,办这个网站都是业余时间抽空为大家服务的,大家也是为了让这个网站的页面变的干净整洁,让网友们看了觉得舒服,这样对大家都是有利的,想必如果您到一个地方垃圾遍地都是,您也不会舒服的,可能连一分钟都不愿逗留,您说呢?奖惩条例咱们都是写得很清楚明了,而且每个版面置顶都有特别提示,您非要吃螃蟹,就要有勇气承担吃螃蟹的责任,这才是敢做敢为的标志,不要自己错了找一大堆理由来谴责别人,我们说的也很清楚好的帖子必奖,灌水者必罚,赏罚严明。即便是隐藏必须要回复的帖子也不例外,如果您嫌麻烦也可以不看的嘛,为什么非要冒着被处罚的风险来灌水呢,而且不愿面对现实而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呢?从您的发帖与回帖可以大致看出您的性格与作风,将来您步入社会还有更多的事情需要您面对,需要您承受!还会有更多的规则来约束您,要您遵守!望您一路走好!


[ 本帖最后由 jqssg 于 2006-12-6 23:35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7 00: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楼主对这样的答复可否满意。

规则是需要大家一起遵从的。您说您回答“1111”是不知道内容,那你知道内容之后是否做了与内容相关的的回复呢?如果有,我觉得您一楼所说的话,没有一点我们可以否认的,甚至我们的管理都要为我们长期摸索形成那样的规则去疑问。但是,您看了之后却只言未发!
溺水天鹅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2-7 00: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溺水天鹅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01: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06: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LZ  的火气其实也没必要那么大!其实舞蹈网的对水帖的管制相对其他论坛并不特别是较严格的,严格的来说像“看一看”之类的也属灌水,更别说你那几个“1”了!有的论坛不仅对回帖字数有限制,对内容都不允许空洞重复而且同一板块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帖数都有限制!违反严厉的就直接限制发言了!

也许LZ是无意的,对舞币也不要过于认真,如果有需要我可以送你些,呵呵!最重要我们都喜欢舞蹈艺术,大家一起努力支持论坛发展同时对舞蹈愉悦当中多好!您说是吧!
溺水天鹅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2-7 09: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6-12-7 12: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说法,我个人在某些方面是认同的,但是你为了“1111”这几个不想去写的代码 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来编写这样的理由,何不花费两秒的时间来说一声“谢谢”~

好了,此贴到此为止!

楼主以后按论坛的规则办事,也就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毕竟我们这个论坛是为了大家一起良好的交流!
发表于 2006-12-7 12: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发贴者的文章不错或他/她确实付出相当辛劳的前提下,设置回复可见贴是无可厚非的,我还是支持回复可见贴的。
不过发贴就要定一下标准了,我的建议是:下载贴只隐藏地址,文章贴只隐藏部分,要全隐的话发贴者就要写一个简单的
介绍。图片贴就不需要这个功能了。或者给回复可见贴设置一个强制期限,如发贴超过时间或回帖超过数量回复可见功能就失效,这是因为我也不想在我发现一个感兴趣的帖子,想在回帖中找一点共同心声时,看到的却是大量的无意义重复的回帖,甚至仅仅是一些表情符号,我想我这时的心情不会是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06-12-7 17: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网站除了BT下载区特殊需要外,其他地方将全部取消回复贴的。

这个清理工作是准备即将进行的,只是由于管理人员工作繁忙,一时间耽误了很多。目前的回复贴主要是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肯定要清理掉的。新来的会员是不允许发表回复贴的,如果有,大家可以向管理员举报。

我只想对 溺水天鹅 说一句,如果你发表好的文章,我们一定会奖励的,如果你对规章制度有意见,可以提出来,有道理,我们一定采纳,而且还有适当的奖励。

前几天有会员提出建议,我们采纳后及时给予了肯定和奖励,并且准备讨论相应调整规章制度,以后有可能在把握扣分尺度上,新老会员区别对待,新的会员宽一些,老的会员严一些。
发表于 2006-12-8 11: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鹅的怒气真的消了吗?
我觉得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你的勇气,对于自己权利与义务能够分清,现在论坛是个不断完善的非赢利性组织,首先我们应该对管理员,斑竹的工作表示感谢,毕竟他们是为了大家无私奉贤,当然,人毕竟无完人,工作的时候总会出现纰漏.对于你的问题,毕竟会有些主观色彩,灌水的区分,要在规定和人的主观感觉中来评判.对于你阐述的理由,我可以理解.
希望你以后能够发表一些更加精彩的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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