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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1 09: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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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悉尼歌剧院开始,德国、莫斯科、里斯本、伦敦、巴塞罗那,然后回台北三四天,再来到北京,两个月的时间,林怀民和他的云门舞团几乎做了一次环球旅行。
身形瘦削,一袭黑衣,林怀民身上散发出舞者特有的挺拔气质,“保利变漂亮了,北京多了很多高楼大厦,可是交通也更拥堵了。”
这次,林怀民为北京的观众精选了云门舞团创立至今所创作的精华,而这些剧目在结束此次表演之后,大概也要休息了,“我六十岁了,已经老了,而我的舞者们正是最好的年华,我希望我们可以一起再翻几座新的山头,看些新的风景,而不是重复这些,虽然它们依然被全世界的观众喜爱。”
由《红菱艳》而起的“舞”之恋
父亲给他取名“怀民”,是希望他将来可以服务人群,这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对自己孩子的期望。他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确实走上了服务人群的路,却不是他期望的那个政治舞台,而是实实在在的舞蹈舞台。
幼年的时候,林怀民初次看到旧好莱坞电影《红菱艳》便爱不释手,看了七八遍还不过瘾,影片给他埋下了喜爱舞蹈的种子,他开始在家里跳进跳出,有时候还会跳到桌上表演。
1967年暮春,保罗·泰勒第一次来台湾演出,那时还在读新闻系三年级的林怀民特地起了个大早,穿上白衬衫卡其裤,从政大赶早班公路局车,到南海路“美新处”买30元一张的学生票。
“天亮前下了阵雨,罗斯福路被雨水洗得黑亮,路旁木棉树梢绽放了几朵橘红的花,空气里透着清新的喜悦。”
这喜悦却没给林怀民带来好运气,学生票被一抢而空,林怀民觉得天空一下子昏暗了下来,他一咬牙,又跑到台生乐器行,毅然抢下一张10排的60元券。
“60元,我一个半月的零用钱,我从不后悔。”
那或许就是舞蹈的种子在他生命里开始发芽的时刻。
“你为什么不写小说,去跳舞了?”
“跳舞是我的初恋,写作是我的妻子。结婚后,遇到老情人,旧情复发,于是舞蹈变成了我的情妇。”
“妻子与情妇,你偏爱哪个?”
“两个都爱。”他不假思索地说。
14岁,林怀民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文字作品《儿歌》,却用得来的稿费上了他生平第一次的舞蹈课;19岁,他就读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系,却开始间断地习舞,师从旅美舞蹈家黄忠良;22岁,他出版了短片小说《蝉》,继续新闻学习,并正式在美国玛莎·葛兰姆以及摩斯·康宁汉舞蹈学校研习现代舞;26岁,他回到台湾,创立了“云门”舞团。
那时林怀民还很年轻,老照片上,大大的睁着眼的年轻人,眼神中的青春,热情,迷茫,责任全都糅合在了一起。“我们距离成熟很远,然而云门舞集不应惶惑。因为年轻,我们可以成长。”在那本《云门舞团与我》中,林怀民这样描述当初的那些日子,他也曾想过甚至真的放弃,因为压力,因为劳累。于是他逃避,很久都没有去练舞场,直到一个多风的夜晚,在街上徘徊的林怀民再次推开练舞场的门。他脱下鞋子,开始上课,教着教着,他开始兴奋起来。
[ 本帖最后由 紫水晶_fengli 于 2007-8-21 14:1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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