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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华士+冰+皮蛋<BR> 我长期以来就是一个很喜欢物质的人,从毕业到现在男女时尚杂志,相应报刊从未断过,很向往,只是这些年的功力全用在给我媳妇买衣服上了(真不是吹的,在外地给她买的东西都会让她周围的小姐妹赞叹,笑,我以此为荣),十一那天和媳妇去桂林路砸地摊(就是挨家吃小吃),有一家新开的烟酒店,我俩就进去了,开始只想看看洋酒的样式,(我老婆和我说过她和小姐妹在吧里喝龙舌兰的场景,让我一直艳羡不已)(我自己从未去过酒吧,一是在外地工作忙,二是觉得自己去怪怪的,还有点胆怯,笑),都是国产的,洋酒只有一样――芝华士12,价钱还可以,将近两百(我在卡它耳机场看到的大概也就是这个价),买了,虽然价格不高,但也是洋酒啊,笑(整个一个阿Q)。回到家里,现冻的冰块,开封,我几年前还真买了一个专门喝威士忌酒的杯子(60大洋),这些年一直喝凉白开和可乐来着,可算是用上了,先放冰块,倒酒,注意一定不要超过冰块的1/3,除非你是个大酒鬼,除非你不想让酒温迅速下降,我家里条件有限,只能是放碎冰(小冰块),最新的指南是要放仅小于酒杯的大冰块,看上去是琥珀色的威士忌拥抱冰山(原文,听听,多爽!),酒味比较大,真是有烟熏煤泥的味道,晃一晃,稀里哗啦,笑,抿一口,不好喝,真的不好喝,不过人家酒文化渗透的深,不光是宣传,在若干电影大片上,男女主人都握一杯,在我眼中就成了相应高雅文化的代名词(我平常也就是和朋友在一起一瓶啤酒的量,根本就不胜酒力,白酒就更白扯,还没我媳妇能喝,笑,听上去不太象个东北爷们,我是说就连我这样的都想试试,国外的文化攻势强啊!),酒的颜色琥珀色,挂壁,甚至在阳光下瞅表面有点油性的感觉,我想好了,这瓶威士忌喝完,就换绝对伏特加(也是顶顶有名的,据说现在还推出香草口味,口感一定能不错,笑),再然后换干红(反正一律外国牌子),价钱最多不超过500/瓶,先照本宣科,对照的品品,好好熏陶一下,最后喝香槟,笑!最后按照英国贵族的规矩,选一个自己喜欢的牌子,永远不变!生活安排好了,还是很美好的。对了,当天还提回来很多小吃,虾条(我最喜欢的韩国农心牌),韩食店买的明太鱼片,老昌红肠,八珍的猪手,德芙的巧克力,对了,还有皮蛋(我在恒客隆挑了一盒最贵的,记不记得《大腕》里的傻逼,“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东一口,西一口,其乐融融,心满意足。<BR> 第二天,我拉了一天肚子,真的,我向小资之神发誓,不是为了渲染气氛,我是从早到晚,认认真真的,反反复复的拉了一天,痛苦(肚子难受死了),绝望(没完没了,连绵不绝),恼怒(我媳妇和我一起吃的,她没事),真是人老了,消化系统也不象以前扛使了!从幸福的,小资的,崇高的生活中跌到谷底。<BR> 第三天,好了,我也不敢啥都吃了,又过了两天,我又喝芝华士,吃皮蛋,我感觉就象外国人喝红酒吃奶酪类似吧(味道对外族人都是怪怪的),很满足,我甚至觉得自己创造了新的食谱,当夜,又拉了,他妈的!他妈的!!写到这里,我都抑制不住的愤怒,我是美食家呀还是他妈的配泻药的?<BR> 金圣叹金老先生临死的时候告诉儿子秘方“花生和豆腐干嚼会有金华火腿的味道!”传为典范,我也抖抖嗦嗦的告诉你们“芝华士加冰就皮蛋会拉肚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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