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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0年普高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即将开始

2010-1-6 14:39| 发布者: 青藤| 查看: 1055| 评论: 0
时间:1月15日至17日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2010年普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即将开始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美术专业必须参加省级统考。

 

  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省级统考报名时间:1月15日至17日;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0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由考生本人到报名现场进行数码照相(他人不许代报);省内高中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证明,往届生及省外借读考生携带县(区)招生办公室证明。

 

  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省级统考时间:1月19日至20日;省级统考科目: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民族工艺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属于省级统考专业范围内的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满分300分;音乐类:考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考生可根据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考试)(16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面试(10分),满分300分;舞蹈: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民族工艺美术: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播音与主持: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专业考试程序

  除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外,以省级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省内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考生时均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院校,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 1月24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青海省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查询;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

  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

 

  志愿填报

  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以其报名所在地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信息为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志愿。

  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须持校考专业合格证到所属县(区)招办填写青海省2010年省外艺术院校考生志愿表,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与我省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填报志愿。

 

  录取

  高校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必须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教育部批准的院校外)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在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文化成绩应达到青海省招委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及要求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择优录取;对未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院校(专业),省招办将于7月1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函告院校,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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